头孢克肟颗粒
【成  份】本品活性成份为头孢克肟
【功能主治】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猩红热。
【规  格】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4964
产品说明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头孢克肟颗粒

英文名称:Cefixime Granules

汉语拼音:Toubaokewo Keli

【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头孢克肟。

化学名称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氨基]乙酰基]氨基]-3-乙烯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头孢克肟颗粒

分子式:C16H15N5O7S2·3H2O

分子量:507.50

辅料:蔗糖、糊精、羟丙纤维素、青苹果香精

【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嗜血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猩红热。

【规格】50mg(按C16H15N5O7S2计)

【用法用量】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每次50mg~0.1g(1~2袋),每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0.2g(4袋),每日二次,口服给药。儿童一次1.5~3mg/kg(体重),每日二次,口服给药。根据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kg,每日二次。或遵医嘱。本品内包装袋开封后应在3天内使用,逾期丢弃。

【不良反应】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2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ALT(GPT谷丙转氨酶)上升78例(0.61%),AST(GO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上升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它头孢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8)肝功能障碍、黄疸:出现AST(GOT)、ALT(GPT)、ALP增高伴有肝功能障碍(低于0.1%),出现黄疸(低于0.1%),应密切观察,确定异常时,中止给药,适当处置。

(2)其它不良反应:

头孢克肟颗粒

注:发生以上症状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上市后不良反应:在中国临床使用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表现为精神障碍、血尿,新的一般不良反应为白斑、口干、嗳气、肠鸣音异常、牙变色、寒战、苍白、乏力、烦躁、抽搐、局部麻木、胸闷、嗜睡、尿急、尿频、心肌酶异常、心悸。

【禁忌】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5)老年患者(参考【老年用药】)

4.重要的注意事项: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充分询问病史。

5.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6.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①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②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7.其他注意事项:

在幼年大鼠的试验中,有报道称口服给药1,000mg/kg以上,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只有在判断治疗获益超过风险时才使用本品;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乳汁中分泌,必需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对于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

【老年用药】根据患者的状态,注意用量及间隔时间,谨慎给药。(1)老年人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不良反应。(2)老年人维生素K缺乏时,容易导致出血。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华法林和抗凝药物合用时,有可能增强华法林和抗凝药物的作用,使凝血酶原时间增加。

头孢克肟颗粒

【药物过量】洗胃,无特殊解毒药物,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不能有效将本品清除。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作用机制:头孢克肟通过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发挥杀菌作用,其对某些β-内酰胺酶具有稳定性。因此,一些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素因B-内酰胺酶存在而耐药的细菌可能对头孢克肟敏感。

耐药性: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病奈瑟氏球菌分离株对头孢克肟的耐药性通常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的改变有关。头孢克肟可能限制了肠杆菌属产生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的活性。假单胞菌属、肠球菌属、D群链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和大多数葡萄球菌(包括耐甲氧西林菌株)、肠杆菌、脆弱拟杆菌、梭菌属均对头孢克肟耐药。

抗菌谱:头孢克肟对以下微生物分离株在体外及临床感染中均具有活性(参见【适应症】部分)。

革兰阳性菌:

肺炎链球菌

化脓性链球菌

革兰阴性菌憙銪逎

大肠埃希菌

流感嗜血杆菌

粘膜炎莫拉菌

淋病奈瑟菌

奇异变形杆菌

下面是体外获得的资料,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下列细菌至少90%显示,体外最小抑菌浓度(MIC)低于或等于头孢克肟敏感折点。然而,头孢克肟在治疗这些细菌所致临床感染中的效果,尚未在充分的、有良好对照的临床试验中确定。

革兰阳性菌:

无乳链球菌

革兰阴性菌:

无丙二酸柠檬酸杆菌

差异柠檬酸杆菌

副流感嗜血杆菌

产酸克雷伯氏菌

肺炎克雷伯氏菌

多杀巴斯德氏菌

变形杆菌

普罗威登斯菌属

沙门菌属

粘质沙雷菌

志贺菌属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头孢克肟在体外细菌或哺乳动物细胞中未见点突变、DNA损伤或染色体损伤,体内小鼠微核试验中未见潜在的致畸性。

生殖毒性

未见对大鼠生育力和繁殖能力的影响(剂量高达人用剂量的25倍)。小鼠和大鼠中进行的生殖毒性研究(剂量高达人用剂量的40倍)未见胎仔损伤。

致癌性

尚未进行动物终身研究以评价头孢克肟的潜在致癌性。

【药代动力学】

1.血药浓度

(1)健康成人空腹口服50,100,200mg,约4小时后达峰浓度,最大血清浓度分别为0.69,1.13,1.95μg/mL,半衰期为2.3至2.5小时。当肾功能正常儿童患者一次口服1.5,3.0,6.0mg/kg药物,约3-4小时后达峰浓度,分别为1.14,2.01,3.97μg/mL,半衰期为3.2-3.7个小时。

(2)中度肾损伤(30≤肌酐清除率<60毫升/分钟,N=3)和重度肾损伤受试者(10≤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N=4)分别单次服用100mg头孢克肟颗粒,中度肾损伤组达峰时间为给药后6小时,峰浓度为2.04μg/ml,重度肾损伤组达峰时间为给药后8小时,峰浓度为2.27μg/mL。12小时后血清水平分别为0.71μg/毫升和1.83μg/mL,重度肾损伤组消除明显延迟,半衰期分别为4.15小时和11.05小时。

2.分布

在患者痰液、扁桃体组织、上颌窦粘膜组织、中耳分泌物、胆汁、胆囊组织等均有分布。

3.代谢

人血清和尿液中未发现活性代谢物。

4.排泄

主要通过肾排出,健康成年人空腹口服50,100,200mg时尿排泄率(0~12小时)约为20-25%,最大尿中浓度分别为42.9(4至6小时),62.2(4至6小时)和82.7(4至6小时)μg/mL。此外,肾功能正常的儿科患者口服1.5,3.0,6.0mg/kg时的尿排泄率(0~12小时)约为13-20%。

【贮藏】遮光,密封,不超过25℃保存。

【包装】纸/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包装。12袋/盒。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YBH2151202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4964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

邮政编码:037300

电话号码:0352-7290991

传真号码:0352-7290990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

邮政编码:037300

电话号码:0352-7290991

传真号码:0352-7290990

头孢克肟颗粒
【成  份】本品活性成份为头孢克肟
【功能主治】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猩红热。
【规  格】50m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4964
产品说明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头孢克肟颗粒

英文名称:Cefixime Granules

汉语拼音:Toubaokewo Keli

【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头孢克肟。

化学名称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氨基]乙酰基]氨基]-3-乙烯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头孢克肟颗粒

分子式:C16H15N5O7S2·3H2O

分子量:507.50

辅料:蔗糖、糊精、羟丙纤维素、青苹果香精

【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颗粒。

【适应症】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克肟敏感的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及流感嗜血杆菌等引起的下列细菌感染性疾病: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疾病的继发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淋球菌性尿道炎、胆囊炎、胆管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猩红热。

【规格】50mg(按C16H15N5O7S2计)

【用法用量】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用量:口服,每次50mg~0.1g(1~2袋),每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0.2g(4袋),每日二次,口服给药。儿童一次1.5~3mg/kg(体重),每日二次,口服给药。根据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kg,每日二次。或遵医嘱。本品内包装袋开封后应在3天内使用,逾期丢弃。

【不良反应】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2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ALT(GPT谷丙转氨酶)上升78例(0.61%),AST(GO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上升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它头孢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及PIE症候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8)肝功能障碍、黄疸:出现AST(GOT)、ALT(GPT)、ALP增高伴有肝功能障碍(低于0.1%),出现黄疸(低于0.1%),应密切观察,确定异常时,中止给药,适当处置。

(2)其它不良反应:

头孢克肟颗粒

注:发生以上症状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上市后不良反应:在中国临床使用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表现为精神障碍、血尿,新的一般不良反应为白斑、口干、嗳气、肠鸣音异常、牙变色、寒战、苍白、乏力、烦躁、抽搐、局部麻木、胸闷、嗜睡、尿急、尿频、心肌酶异常、心悸。

【禁忌】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

(5)老年患者(参考【老年用药】)

4.重要的注意事项: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充分询问病史。

5.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

6.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

①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②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

7.其他注意事项:

在幼年大鼠的试验中,有报道称口服给药1,000mg/kg以上,有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只有在判断治疗获益超过风险时才使用本品;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乳汁中分泌,必需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对于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

【老年用药】根据患者的状态,注意用量及间隔时间,谨慎给药。(1)老年人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不良反应。(2)老年人维生素K缺乏时,容易导致出血。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华法林和抗凝药物合用时,有可能增强华法林和抗凝药物的作用,使凝血酶原时间增加。

头孢克肟颗粒

【药物过量】洗胃,无特殊解毒药物,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不能有效将本品清除。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作用机制:头孢克肟通过阻止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发挥杀菌作用,其对某些β-内酰胺酶具有稳定性。因此,一些对青霉素和头孢菌素因B-内酰胺酶存在而耐药的细菌可能对头孢克肟敏感。

耐药性:流感嗜血杆菌和淋病奈瑟氏球菌分离株对头孢克肟的耐药性通常与青霉素结合蛋白(PBPs)的改变有关。头孢克肟可能限制了肠杆菌属产生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的活性。假单胞菌属、肠球菌属、D群链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和大多数葡萄球菌(包括耐甲氧西林菌株)、肠杆菌、脆弱拟杆菌、梭菌属均对头孢克肟耐药。

抗菌谱:头孢克肟对以下微生物分离株在体外及临床感染中均具有活性(参见【适应症】部分)。

革兰阳性菌:

肺炎链球菌

化脓性链球菌

革兰阴性菌憙銪逎

大肠埃希菌

流感嗜血杆菌

粘膜炎莫拉菌

淋病奈瑟菌

奇异变形杆菌

下面是体外获得的资料,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下列细菌至少90%显示,体外最小抑菌浓度(MIC)低于或等于头孢克肟敏感折点。然而,头孢克肟在治疗这些细菌所致临床感染中的效果,尚未在充分的、有良好对照的临床试验中确定。

革兰阳性菌:

无乳链球菌

革兰阴性菌:

无丙二酸柠檬酸杆菌

差异柠檬酸杆菌

副流感嗜血杆菌

产酸克雷伯氏菌

肺炎克雷伯氏菌

多杀巴斯德氏菌

变形杆菌

普罗威登斯菌属

沙门菌属

粘质沙雷菌

志贺菌属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

头孢克肟在体外细菌或哺乳动物细胞中未见点突变、DNA损伤或染色体损伤,体内小鼠微核试验中未见潜在的致畸性。

生殖毒性

未见对大鼠生育力和繁殖能力的影响(剂量高达人用剂量的25倍)。小鼠和大鼠中进行的生殖毒性研究(剂量高达人用剂量的40倍)未见胎仔损伤。

致癌性

尚未进行动物终身研究以评价头孢克肟的潜在致癌性。

【药代动力学】

1.血药浓度

(1)健康成人空腹口服50,100,200mg,约4小时后达峰浓度,最大血清浓度分别为0.69,1.13,1.95μg/mL,半衰期为2.3至2.5小时。当肾功能正常儿童患者一次口服1.5,3.0,6.0mg/kg药物,约3-4小时后达峰浓度,分别为1.14,2.01,3.97μg/mL,半衰期为3.2-3.7个小时。

(2)中度肾损伤(30≤肌酐清除率<60毫升/分钟,N=3)和重度肾损伤受试者(10≤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N=4)分别单次服用100mg头孢克肟颗粒,中度肾损伤组达峰时间为给药后6小时,峰浓度为2.04μg/ml,重度肾损伤组达峰时间为给药后8小时,峰浓度为2.27μg/mL。12小时后血清水平分别为0.71μg/毫升和1.83μg/mL,重度肾损伤组消除明显延迟,半衰期分别为4.15小时和11.05小时。

2.分布

在患者痰液、扁桃体组织、上颌窦粘膜组织、中耳分泌物、胆汁、胆囊组织等均有分布。

3.代谢

人血清和尿液中未发现活性代谢物。

4.排泄

主要通过肾排出,健康成年人空腹口服50,100,200mg时尿排泄率(0~12小时)约为20-25%,最大尿中浓度分别为42.9(4至6小时),62.2(4至6小时)和82.7(4至6小时)μg/mL。此外,肾功能正常的儿科患者口服1.5,3.0,6.0mg/kg时的尿排泄率(0~12小时)约为13-20%。

【贮藏】遮光,密封,不超过25℃保存。

【包装】纸/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包装。12袋/盒。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标准YBH21512024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4964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

邮政编码:037300

电话号码:0352-7290991

传真号码:0352-7290990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山西省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医药园区

邮政编码:037300

电话号码:0352-7290991

传真号码:0352-729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