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腰息痛胶囊
汉语拼音:Yaoxitong Jiaonang
【成份】白芷、草乌(制)、独活、续断、牛膝、三七、防风、威灵仙、秦艽、川加皮、防己、海风藤、杜仲、土萆薢、何首乌、桑寄生、当归、骨碎补、红花、千年健、赤芍、桂枝、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棕色的粉末;味苦、甘。
【功能主治】舒筋活络,祛瘀止痛,活血驱风。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肥大性腰椎炎,肥大性胸椎炎,颈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
【规格】每粒装0.3g(含对乙酰氨基酚0.1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痛、腹胀、腹痛、腹泻等。
2.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等。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多汗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血压波动等。
5.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等。
6.其他:视觉异常等。
【禁忌】
1.对本品或组方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心脏病、房室传导阻滞、高血压者忌用。
4.乙醇中毒、肝病患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1g,对乙酰氨基酚成人常用量:一次0.3~0.6g,一日2~3次,或遵医嘱,日剂量不超过2g。与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应注意计算对乙酰氨基酚的用量,避免药物过量。文献报道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大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突然出现少尿,氮质血症等肾功能衰竭的表现。
2.本品组方药材制草乌中含乌头碱,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
3.使用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可引起罕见的但致死性的皮肤不良反应,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tevens Johson综合征(SJS)、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或遵医嘱。
4.应注意对乙酰氨基酚对血糖、尿酸、肝生化检查、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的影响。
5.应注意对乙酰氨基酚与合并用药的药物相互作用:
(1)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其他抗痉药的患者,长期或超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时,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危险增加。
(2)抗凝剂:大量或长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增强抗凝药的作用,故抗凝药的用量应根据凝血酶原时间进行调整。
(3)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如每年累积用量到1000g,应用3年以上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包括肾乳头坏死、肾及膀胱癌瘤等)的危险。
(4)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合用时,可因互相降低与葡萄糖醛酸的结合作用,使清除率降低、毒性增加,因此应避免同时应用。
(5)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6.胃肠不适者或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7.应避免空腹或饮酒后服药。
8.本品不宜与含半夏、贝母、天花粉、瓜蒌、白及、白蔹等的中药同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不明确,不建议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或遵医嘱。
【贮藏】密封。
【包装】药用PVC、铝箔包装,每板装12粒,每盒装2板。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一册
WS3-B-2256-96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0896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山西振东五和堂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康庄高新工业园区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山西振东五和堂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康庄高新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046108
电话号码:0355-3565031
传真号码:0355-3565082
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康庄高新工业园区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腰息痛胶囊
汉语拼音:Yaoxitong Jiaonang
【成份】白芷、草乌(制)、独活、续断、牛膝、三七、防风、威灵仙、秦艽、川加皮、防己、海风藤、杜仲、土萆薢、何首乌、桑寄生、当归、骨碎补、红花、千年健、赤芍、桂枝、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棕色的粉末;味苦、甘。
【功能主治】舒筋活络,祛瘀止痛,活血驱风。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肥大性腰椎炎,肥大性胸椎炎,颈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
【规格】每粒装0.3g(含对乙酰氨基酚0.1g)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痛、腹胀、腹痛、腹泻等。
2.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麻木等。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多汗等。
4.心血管系统:心悸、血压波动等。
5.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等。
6.其他:视觉异常等。
【禁忌】
1.对本品或组方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心脏病、房室传导阻滞、高血压者忌用。
4.乙醇中毒、肝病患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1g,对乙酰氨基酚成人常用量:一次0.3~0.6g,一日2~3次,或遵医嘱,日剂量不超过2g。与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联合使用时,应注意计算对乙酰氨基酚的用量,避免药物过量。文献报道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大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突然出现少尿,氮质血症等肾功能衰竭的表现。
2.本品组方药材制草乌中含乌头碱,应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
3.使用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可引起罕见的但致死性的皮肤不良反应,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tevens Johson综合征(SJS)、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立即停药或遵医嘱。
4.应注意对乙酰氨基酚对血糖、尿酸、肝生化检查、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的影响。
5.应注意对乙酰氨基酚与合并用药的药物相互作用:
(1)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其他抗痉药的患者,长期或超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时,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危险增加。
(2)抗凝剂:大量或长期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增强抗凝药的作用,故抗凝药的用量应根据凝血酶原时间进行调整。
(3)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如每年累积用量到1000g,应用3年以上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包括肾乳头坏死、肾及膀胱癌瘤等)的危险。
(4)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合用时,可因互相降低与葡萄糖醛酸的结合作用,使清除率降低、毒性增加,因此应避免同时应用。
(5)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6.胃肠不适者或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7.应避免空腹或饮酒后服药。
8.本品不宜与含半夏、贝母、天花粉、瓜蒌、白及、白蔹等的中药同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不明确,不建议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或遵医嘱。
【贮藏】密封。
【包装】药用PVC、铝箔包装,每板装12粒,每盒装2板。
【有效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一册
WS3-B-2256-96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4020896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山西振东五和堂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康庄高新工业园区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山西振东五和堂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康庄高新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046108
电话号码:0355-3565031
传真号码:0355-3565082
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康庄高新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