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已经有116万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
2020-07-01

在我国,已经有116万人取得了执业药师。

药店执业药师,占比41.59%

6月29日,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了“2019年度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结果”(以下简称“结果”)。

结果显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数据,2019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数约13.3万人,合格率约为18.72%。截至2020年5月底,全国通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数累计达116万人。

据悉,截至2020年5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33286人,环比增加4676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8人。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482499人,占注册总数的90.5%。注册于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其他领域的执业药师分别为33881、3742、12930、234人。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虽然有116万人取到执业药师资格,但是注册在零售药店的只有482499人,占比只有41.59%。


执业药师考试造假,成绩无效

与此同时,结果还指出,2019年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工作实施之日起,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动态变更。

那么,根据通知,考取执业药师又发生了哪些变化呢?

据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同时,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如果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在我国 已经有116万人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

在我国,已经有116万人取得了执业药师。

药店执业药师,占比41.59%

6月29日,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了“2019年度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结果”(以下简称“结果”)。

结果显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数据,2019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数约13.3万人,合格率约为18.72%。截至2020年5月底,全国通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人数累计达116万人。

据悉,截至2020年5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33286人,环比增加4676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为3.8人。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482499人,占注册总数的90.5%。注册于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其他领域的执业药师分别为33881、3742、12930、234人。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虽然有116万人取到执业药师资格,但是注册在零售药店的只有482499人,占比只有41.59%。


执业药师考试造假,成绩无效

与此同时,结果还指出,2019年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切实履行审核职责,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工作实施之日起,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动态变更。

那么,根据通知,考取执业药师又发生了哪些变化呢?

据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同时,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如果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