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癌症防治工作是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开展癌症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防治方案要求,到2022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比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患者疾病负担得到有效控制。在这一目标下,方案提出建立癌症区域医疗中心、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加强中医药在癌症防治中的独特作用等举措。
▍建立一批癌症区域医疗中心
方案要求,推动高水平癌症防治机构均衡布局。加强国家癌症中心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以国家癌症中心为龙头,构建全国癌症防治网络,依托区域医疗中心,在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北、西南7个片区分别遴选1—2家在癌症预防、治疗、教学、科研等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机构,推进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肿瘤科,具备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干预、信息管理等。
鼓励建立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癌症专科联合体。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加强抗癌药管理配备
此外,方案还要求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修订肿瘤疾病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
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做好谈判抗癌药品配备及使用工作,完善用药指南,建立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
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推进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建设和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努力降低癌症导致过早死亡率,到2022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比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
并依托肿瘤专业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通过肿瘤诊疗相关质量信息的系统收集、分析及反馈,对肿瘤诊疗质量相关指标进行持续性监测,促进肿瘤诊疗质量持续改进。构建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络,开展肿瘤用药监测与评价。
▍发挥中医药抗癌独特作用
加快构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家中医肿瘤中心和区域中医诊疗中心(肿瘤),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提供癌症中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
提升癌症中医药防治能力。制订完善癌症中医药防治指南、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挖掘整理并推广应用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法,探索创新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模式,培养癌症中医药防治专业人才。
开展癌症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癌症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形成并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治疗,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和优势。
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研究梳理中医药防癌知识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内容。
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中医检测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逐步提高癌症患者中医药干预率。
▍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
采取综合医疗保障措施。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政策,保障癌症患者医疗保障待遇。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癌症防治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癌症患者医疗扶助。
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建立完善抗癌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促进境外新药在境内同步上市,畅通临床急需抗癌药临时进口渠道,推动将临床急需、必需且金额占比大、用药负担重的抗癌药实现仿制药替代。
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按程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适时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最后,方案还提出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关,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中强化基础前沿研究、诊治技术和应用示范的全链条部署。
加强中医药防治癌症理论、临床与基础研究,组织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治疗癌症循证评价研究。支持癌症防治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及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发及转化应用。
9月2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癌症防治工作是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开展癌症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防治方案要求,到2022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比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患者疾病负担得到有效控制。在这一目标下,方案提出建立癌症区域医疗中心、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加强中医药在癌症防治中的独特作用等举措。
▍建立一批癌症区域医疗中心
方案要求,推动高水平癌症防治机构均衡布局。加强国家癌症中心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以国家癌症中心为龙头,构建全国癌症防治网络,依托区域医疗中心,在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北、西南7个片区分别遴选1—2家在癌症预防、治疗、教学、科研等领域处于领先水平的机构,推进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肿瘤科,具备开展癌症筛查和常见多发癌种的一般性诊疗能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癌症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干预、信息管理等。
鼓励建立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癌症专科联合体。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及指导、高危人群筛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加强抗癌药管理配备
此外,方案还要求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修订肿瘤疾病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
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做好谈判抗癌药品配备及使用工作,完善用药指南,建立处方点评和结果公示制度。
做好患者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推进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建设和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努力降低癌症导致过早死亡率,到2022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比2015年提高3个百分点。
并依托肿瘤专业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通过肿瘤诊疗相关质量信息的系统收集、分析及反馈,对肿瘤诊疗质量相关指标进行持续性监测,促进肿瘤诊疗质量持续改进。构建全国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络,开展肿瘤用药监测与评价。
▍发挥中医药抗癌独特作用
加快构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家中医肿瘤中心和区域中医诊疗中心(肿瘤),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支持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提供癌症中医药诊疗服务,将癌症中医药防治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
提升癌症中医药防治能力。制订完善癌症中医药防治指南、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挖掘整理并推广应用癌症中医药防治技术方法,探索创新符合中医理论的癌症诊疗模式,培养癌症中医药防治专业人才。
开展癌症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癌症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形成并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在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中,规范开展中医药治疗,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和优势。
强化癌症中医药预防及早期干预。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研究梳理中医药防癌知识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内容。
综合运用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医体质辨识等中医检测方法,早期发现高危人群,积极开展癌前病变人群的中西医综合干预,逐步提高癌症患者中医药干预率。
▍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
采取综合医疗保障措施。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政策,保障癌症患者医疗保障待遇。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癌症防治相关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引导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癌症患者医疗扶助。
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建立完善抗癌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促进境外新药在境内同步上市,畅通临床急需抗癌药临时进口渠道,推动将临床急需、必需且金额占比大、用药负担重的抗癌药实现仿制药替代。
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按程序纳入医保药品目录,适时开展药品集中采购,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最后,方案还提出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关,在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中强化基础前沿研究、诊治技术和应用示范的全链条部署。
加强中医药防治癌症理论、临床与基础研究,组织开展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治疗癌症循证评价研究。支持癌症防治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及中医诊疗设备的研发及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