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家县级医院基本达到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
2019-09-12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医院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包括河北省新乐市医院、山西泽州县人民医院、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在内的300家县级医院已基本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

通知提出,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启动第一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如今,300家县医院经过能力建设后达标。同时,通知还提出要求,在进一步加强达标县医院能力建设的同时,达标医院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帮扶提升其他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通知要求,达标县医院要在三方面发挥县域“龙头”作用,以人才、技术、专科能力为核心,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使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在强化专科能力建设方面,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专科能力建设,鼓励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等专科专病中心,重点加强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创伤、儿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等专科能力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不断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看病就医需求。

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积极开展儿科、精神科、产科、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形成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加强教学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教学和培训中的优势作用。

在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方面,要结合当地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引进并推广适宜技术项目,逐步推广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进一步提升微创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加强血液净化中心、内镜中心等建设,提高血液净化、微创介入等服务能力,提升对终末期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管理能力。


通知明确,各达标县医院要重点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

首先要加强医院管理。制定并完善医院章程,明确医院管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现象,主动控制运行成本。树立医疗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机制。

其次要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比例,缩短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等待就诊的时间。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便捷结算支付方式,减少患者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为住院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深入推进优质护理,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体现人文关怀和护理专业内涵,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最后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县医院为纽带,加强县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相衔接。稳步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运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通知强调,各达标县医院要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同时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帮扶其他县级医院共同发展。

第一要落实县级医院功能定位。在做好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诊疗能力,逐步实现“大病不出县”。继续加强与城市大型医院的合作,完善与城市医院间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通过医联体建设、技术协作、远程会诊等多种形式,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第二要带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协作,建立与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帮扶关系,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县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的“逐级帮扶”模式,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同质化、一体化服务。

第三要积极开展对口帮扶。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结合地缘、合作意愿等因素,主动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与尚未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要求的县级医院,尤其是部分国家级深度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帮扶提升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能力。


通知最后要求,加强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效果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继续支持达标县医院建设与发展,在财政投入、人事薪酬、医保物价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达标县医院典型经验的总结与推广,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政策宣贯和典型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00家县级医院基本达到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医院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包括河北省新乐市医院、山西泽州县人民医院、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医院在内的300家县级医院已基本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

通知提出,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启动第一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如今,300家县医院经过能力建设后达标。同时,通知还提出要求,在进一步加强达标县医院能力建设的同时,达标医院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帮扶提升其他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通知要求,达标县医院要在三方面发挥县域“龙头”作用,以人才、技术、专科能力为核心,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使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在强化专科能力建设方面,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专科能力建设,鼓励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等专科专病中心,重点加强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创伤、儿科、精神科、传染性疾病科等专科能力建设。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开展适宜技术、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等措施,不断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看病就医需求。

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等,积极开展儿科、精神科、产科、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形成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加强教学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内农村基层医务人员教学和培训中的优势作用。

在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方面,要结合当地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引进并推广适宜技术项目,逐步推广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进一步提升微创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不断提高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加强血液净化中心、内镜中心等建设,提高血液净化、微创介入等服务能力,提升对终末期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的长期管理能力。


通知明确,各达标县医院要重点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信息化。

首先要加强医院管理。制定并完善医院章程,明确医院管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现象,主动控制运行成本。树立医疗安全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机制。

其次要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比例,缩短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等待就诊的时间。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便捷结算支付方式,减少患者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为住院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深入推进优质护理,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体现人文关怀和护理专业内涵,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最后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县医院为纽带,加强县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电子病历与电子健康档案相衔接。稳步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运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通知强调,各达标县医院要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同时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帮扶其他县级医院共同发展。

第一要落实县级医院功能定位。在做好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诊疗能力,逐步实现“大病不出县”。继续加强与城市大型医院的合作,完善与城市医院间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通过医联体建设、技术协作、远程会诊等多种形式,吸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第二要带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协作,建立与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帮扶关系,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县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的“逐级帮扶”模式,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学影像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建设,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同质化、一体化服务。

第三要积极开展对口帮扶。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结合地缘、合作意愿等因素,主动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与尚未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要求的县级医院,尤其是部分国家级深度贫困县县级医院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帮扶提升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能力。


通知最后要求,加强对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效果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继续支持达标县医院建设与发展,在财政投入、人事薪酬、医保物价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达标县医院典型经验的总结与推广,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政策宣贯和典型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