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医联体
2019-08-12

在中央深改委会议刚刚审议通过《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之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医联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通知》明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中医药决策部署,,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本报讯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充分发挥好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在医联体建设中加强中医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知》明确提出“三个不得”,要求在医联体建设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通知》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通过推动医共体内服务能力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人口较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较弱、确需只组建成一个医共体的县域,要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已经只组建一个医共体的县域,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推动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提升。

《通知》鼓励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可利用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优先与区域内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通过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双下沉,帮扶建设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和中医经典病房、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站)、治未病科、老年病科等,接收县级医院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建立远程医疗网络等多种方式,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通知》要求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建设,通过专家共享、科研共享、教学共享、标准共享和管理共享,强弱项、补短板,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专科能力提升,推动整体中医医疗服务发展。《通知》要求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强化中医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基层。


《通知》对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到2020年,500家县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发挥中医医院县域中医医疗中心的作用,鼓励由其合理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建成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基地,发挥好区域中医龙头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统一中药饮片采购、调配、炮制、煎煮和配送服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大对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力度,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在政策措施保障方面,《通知》提出,推动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和投入倾斜政策,加强对医联体中医药工作的考核,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确保中医医院建设投入不减、力度不弱、保障得力。探索医保资金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行按人头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允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医联体从以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建立能够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和中医药简便验廉特色优势的机制。完善中医药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探索实施多种形式和层次的人员编制池,鼓励对基层中医药人员实施“县管乡用”,建立绩效薪酬考核机制推动落实“两个允许”,力争做到基层中医药人员技术水平和薪酬待遇不差,推动实现高水平中医药人员和患者留在基层的目标。

推进中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医联体

在中央深改委会议刚刚审议通过《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之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医联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通知》明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中医药决策部署,,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本报讯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充分发挥好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对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在医联体建设中加强中医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知》明确提出“三个不得”,要求在医联体建设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通知》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通过推动医共体内服务能力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人口较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较弱、确需只组建成一个医共体的县域,要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已经只组建一个医共体的县域,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推动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提升。

《通知》鼓励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可利用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优先与区域内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通过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双下沉,帮扶建设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和中医经典病房、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站)、治未病科、老年病科等,接收县级医院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建立远程医疗网络等多种方式,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通知》要求加强中医专科联盟建设,通过专家共享、科研共享、教学共享、标准共享和管理共享,强弱项、补短板,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专科能力提升,推动整体中医医疗服务发展。《通知》要求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强化中医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基层。


《通知》对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到2020年,500家县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发挥中医医院县域中医医疗中心的作用,鼓励由其合理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建成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基地,发挥好区域中医龙头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统一中药饮片采购、调配、炮制、煎煮和配送服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大对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力度,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在政策措施保障方面,《通知》提出,推动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和投入倾斜政策,加强对医联体中医药工作的考核,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确保中医医院建设投入不减、力度不弱、保障得力。探索医保资金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行按人头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允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医联体从以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建立能够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作用和中医药简便验廉特色优势的机制。完善中医药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探索实施多种形式和层次的人员编制池,鼓励对基层中医药人员实施“县管乡用”,建立绩效薪酬考核机制推动落实“两个允许”,力争做到基层中医药人员技术水平和薪酬待遇不差,推动实现高水平中医药人员和患者留在基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