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卫健委、医保局发布《关于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具体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并要求于2019年7月15日起正式执行。具体措施中,要求各级医院将药占比必须控制在30%以内(抗癌药品和慢病用药不列入计算范围)。同时,强化重点监控药品及辅助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对采购金额排前100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原则上对价格贵的药品要用同通用名并且价格低的药品替代,前50名中的辅助药品原则上剔除。此外,各级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连续3个月在本机构消耗金额排名前20位的药品,要及时调整为限制使用类,应当立即减少采购量或停止使用。
在业界看来,采购金额排前100的品种在重点监控措施下将发生市场洗牌,尤其在同通用名下用价格低的药品替代原则下,价格贵的原研品种将被国产仿制药替代。而辅助药品已全面受限,将陆续在公立医院剔除。稳居各医院消耗金额排名前20位的药品将受到使用限制,甚至将面临停止使用。不过,在各项政策引导下,公立医院市场中,慢病用药、抗癌药、基药、价格合理的治疗型药品将迎来发展机遇,抢占头部市场。
采购金额排名靠前或遭停用
《通知》指出,近三年来,全盟公立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超出了国家和自治区平均水平。对此,全盟公立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三年时间有效控制不合理费用。要求严格控制全盟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人均住院费用指标,今后每年年初调整下达全年控费指标。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次均费用限额管理。
从具体措施来看,将强化重点监控药品及辅助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将对全盟采购金额排前100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原则上对价格贵的药品用同通用名并且价格低的药品替代,前50名中的辅助药品原则上剔除。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要遵循质优价廉的原则,一般应采购同品种中价格低的药品,如选择价格高的药品,需要医院进行评估,经药剂科长、院长审批签字后,报盟卫生健康委和医保局备案。各级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连续3个月在本机构消耗金额排名前20位的药品,要及时调整为限制使用类,应当立即减少采购量或停止使用。
在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政策下,采购金额排名靠前的品种将面临市场洗牌。近年来,各地也一直在统计关注销售金额排名前列的品种。根据福建省7月1日公布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销售金额排名前20(2019年5月)》,20个品种中14个为原研药,排名前10的品种中,9款均为原研药。辉瑞的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阿托伐他汀钙片,阿斯利康的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巴西Antibióticos do Brasil Ltda的注射用头孢他啶,拜耳的硝苯地平控释片稳居福建省3-5月销售金额排名前五。
根据内蒙古兴安盟的要求,价格贵的药品要用同通用名并且价格低的药品替代;各级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连续3个月消耗金额排名前20位的药品,应当立即减少采购量或停止使用等。在这些措施下,价格低的国产仿制药或将替代同通用名原研药,一直排名前列的药品用量也将受到限制。
哪些品种还有机会
其实,这一做法与国家重点监控相关药品的思路一致,也是各地落地执行的一个缩影。7月1日,国家卫健委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20个涉及品种大多是神经保护剂、营养性药品。同时,国家要求,各省要在《目录》基础上,形成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公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国家也明确,将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的临床应用,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在各项政策影响下,被纳入重点监控目录的药品、辅助药品将在公立医院市场限用,市场规模或将大幅下降。有行业专家认为,应该区别对待“辅助药品”和“重点监控药品”,辅助药品一般是指具有辅助作用的产品,而重点监控药品主要指的是金额大、销量高等药品。这两类药品的管理应该采用不同的方法,重点监控药品主要是浪费医保资金,而不是占用医保资金,那么应该通过临床合理用药减少占比。而辅助药品则应该采取禁止的方法。
对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除了重点监控采购金额大、销量高的药品,控制药占比、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依然是主要措施之一。对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也表示要将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抗癌药品和慢病用药不列入计算范围)。同时,提高基药使用使用比例,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基药使用比例要分别达到25%和4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达到65%以上。
在业界看来,在药品使用进入全面监控时代,合理用药将成为主旋律,质优价廉的基药在用药市场趋严趋势下,将迎来不错的市场机遇,尤其在基层市场仍存在放量空间。而一些类别药品,如抗癌药品、慢病用药由于不计入药占比,受政策的影响明显缓和。
7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卫健委、医保局发布《关于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具体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并要求于2019年7月15日起正式执行。具体措施中,要求各级医院将药占比必须控制在30%以内(抗癌药品和慢病用药不列入计算范围)。同时,强化重点监控药品及辅助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对采购金额排前100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原则上对价格贵的药品要用同通用名并且价格低的药品替代,前50名中的辅助药品原则上剔除。此外,各级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连续3个月在本机构消耗金额排名前20位的药品,要及时调整为限制使用类,应当立即减少采购量或停止使用。
在业界看来,采购金额排前100的品种在重点监控措施下将发生市场洗牌,尤其在同通用名下用价格低的药品替代原则下,价格贵的原研品种将被国产仿制药替代。而辅助药品已全面受限,将陆续在公立医院剔除。稳居各医院消耗金额排名前20位的药品将受到使用限制,甚至将面临停止使用。不过,在各项政策引导下,公立医院市场中,慢病用药、抗癌药、基药、价格合理的治疗型药品将迎来发展机遇,抢占头部市场。
采购金额排名靠前或遭停用
《通知》指出,近三年来,全盟公立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超出了国家和自治区平均水平。对此,全盟公立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三年时间有效控制不合理费用。要求严格控制全盟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人均住院费用指标,今后每年年初调整下达全年控费指标。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次均费用限额管理。
从具体措施来看,将强化重点监控药品及辅助药品采购使用管理。将对全盟采购金额排前100名的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原则上对价格贵的药品用同通用名并且价格低的药品替代,前50名中的辅助药品原则上剔除。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要遵循质优价廉的原则,一般应采购同品种中价格低的药品,如选择价格高的药品,需要医院进行评估,经药剂科长、院长审批签字后,报盟卫生健康委和医保局备案。各级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连续3个月在本机构消耗金额排名前20位的药品,要及时调整为限制使用类,应当立即减少采购量或停止使用。
在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政策下,采购金额排名靠前的品种将面临市场洗牌。近年来,各地也一直在统计关注销售金额排名前列的品种。根据福建省7月1日公布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销售金额排名前20(2019年5月)》,20个品种中14个为原研药,排名前10的品种中,9款均为原研药。辉瑞的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阿托伐他汀钙片,阿斯利康的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巴西Antibióticos do Brasil Ltda的注射用头孢他啶,拜耳的硝苯地平控释片稳居福建省3-5月销售金额排名前五。
根据内蒙古兴安盟的要求,价格贵的药品要用同通用名并且价格低的药品替代;各级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连续3个月消耗金额排名前20位的药品,应当立即减少采购量或停止使用等。在这些措施下,价格低的国产仿制药或将替代同通用名原研药,一直排名前列的药品用量也将受到限制。
哪些品种还有机会
其实,这一做法与国家重点监控相关药品的思路一致,也是各地落地执行的一个缩影。7月1日,国家卫健委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20个涉及品种大多是神经保护剂、营养性药品。同时,国家要求,各省要在《目录》基础上,形成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并公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国家也明确,将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的临床应用,各医疗机构要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加强目录内药品临床应用的全程管理。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在各项政策影响下,被纳入重点监控目录的药品、辅助药品将在公立医院市场限用,市场规模或将大幅下降。有行业专家认为,应该区别对待“辅助药品”和“重点监控药品”,辅助药品一般是指具有辅助作用的产品,而重点监控药品主要指的是金额大、销量高等药品。这两类药品的管理应该采用不同的方法,重点监控药品主要是浪费医保资金,而不是占用医保资金,那么应该通过临床合理用药减少占比。而辅助药品则应该采取禁止的方法。
对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除了重点监控采购金额大、销量高的药品,控制药占比、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依然是主要措施之一。对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也表示要将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抗癌药品和慢病用药不列入计算范围)。同时,提高基药使用使用比例,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基药使用比例要分别达到25%和4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达到65%以上。
在业界看来,在药品使用进入全面监控时代,合理用药将成为主旋律,质优价廉的基药在用药市场趋严趋势下,将迎来不错的市场机遇,尤其在基层市场仍存在放量空间。而一些类别药品,如抗癌药品、慢病用药由于不计入药占比,受政策的影响明显缓和。